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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将与吸纳农业人口挂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0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为推进城镇化,高层正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土地承载能力和农民宅基地如何处理是关键问题。对此,五部委联合发文,确认将吸纳农业人口作为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条件。国土部表示,土地供应可满足1亿人口进城落户需求,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为推进城镇化,高层正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土地承载能力和农民宅基地如何处理是关键问题。对此,五部委联合发文,确认将吸纳农业人口作为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条件。国土部表示,土地供应可满足1亿人口进城落户需求,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国土部、住建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人地挂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五部委于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人地挂钩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了主要精神。
     
      关于农村进城落户人员在老家的宅基地的处理问题,国土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表示:
     
      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关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的问题,周建春表示:
     
      《实施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于城镇土地能否承载农村转移人口的问题,周建春表示:
     
      《实施意见》提出,2015-202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900万亩,其中包含了进城落户1亿人口的各类用地需求,初步估算为1200万亩。如果按以往规划编制方法,农村流动人口只按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60%安排用地,1亿农村流动人口用地约为720万亩。因此,从现行规划看,土地供应方面可以满足进城落户人口发展用地需求。
     
      关于进城落户人口人均用地标准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
     
      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同时,综合考虑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非农业转移落户人口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人口用地需求,允许各省份根据实际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
     
      如何确保进城落户人口建设用地需求?《意见》提出: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突出进城落户人口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制定三年滚动用地计划和分解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和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由各省(区、市)根据进城落户人口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用地指标,确保合理用地需求。
     
      对于保护耕地问题,周建春强调: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我们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来保护耕地。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8.65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而且要实行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因此,实施人地挂钩过程中,对已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意占用,要采取跳出去串联式、卫星城式发展;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设用地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立了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发展目标,提出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改革任务。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人地挂钩机制。
     
      国土部表示,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总体还不高,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不解决人的城镇化,城市发展就会导致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就会造成土地被大量占用和浪费。因此,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使城市发展与人口增长相适应,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需要建立进城落户人口与建设用地供应更加紧密的挂钩机制,实现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人地挂钩机制,既是确保对新型城镇化的用地保障,也是对土地城镇化的制约。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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