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农业政策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9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5〕6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市发〔2016〕5号)等有关部署要求......

       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5〕6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市发〔2016〕5号)等有关部署要求,通过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农业部定于今年起在北京等21个省(区、市)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现将《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试点省份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反馈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系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监测统计处
     
      联系电话:010-59191561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4日
     
    (文/爱农网)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爱农网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15259.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