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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锦耀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导读

      这次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会议是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


      这次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会议是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进入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重要阶段,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对农机化支撑保障作用更加重要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刚刚结束的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农机试验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交流近年来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发展的思路、任务和措施,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机试验鉴定重点工作,研讨交流《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相关工作,努力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农机化质量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多年来,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开展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对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法规建设、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统筹发展和多元发展成效明显,在促进、引导、规范和保障农机化发展质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以政策法规建设为主线,鉴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近年来,我部先后公布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办法,部鉴定总站制定了《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业部部级推广鉴定审查员和检验员管理办法》等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部级鉴定工作。同时各省(区、市)相继制修订了有关农机试验鉴定管理的规章,加强了省级鉴定的规范化管理。江苏省还以政府令形式发布了《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另外,在吸取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切实增强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原则,经受考验,防控风险,开展依法鉴定的步伐更加坚定。

      (二)以技术性能评价为特色,鉴定技术体系不断完善。对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进行技术评价,是农机试验鉴定区别于其它鉴定的一大特色,特别是适用性评价,对鉴定有着特殊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适应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等重大行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深入开展基础技术研究,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结合鉴定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我部和各省及时制修订了相关产品的推广鉴定大纲,不断完善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为评价基础,以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为主要评价内容的鉴定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农机鉴定技术体系。据统计,我部已发布5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81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60个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

      (三)以设施装备完善为重点,鉴定能力不断提升。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对试验鉴定机构能力、试验鉴定范围和数量都提出更高更多的要求。近几年,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围绕重点发展方向,积极争取支持,增加投入,改造更新和完善试验鉴定设备和手段。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全系统基础设施设备投入达5000多万元,新购置仪器设备1150多台套,新增试验场面积18万多平米。吉林、河南、新疆、四川、湖南、海南、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区、市)鉴定站在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其中,吉林省近年来完成7500平米鉴定检测楼建设和实验室设备改造,并新增实验用地3万平米,今年将完成试验跑道等检测设施建设;河南省鉴定站近年来争取投资1580万元,完成征地70亩,新建设了发动机试验室,试验鉴定能力实现了新的飞跃。以设施装备建设为基础,各地的鉴定能力不断提升,部省两级的鉴定范围得到大范围拓展。目前,部级鉴定能力达66项,省级鉴定能力范围最多的可达200多项。

      (四)以统筹开展部级鉴定为抓手,鉴定系统协调合作不断深化。目前,全国共有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34个,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25个,已经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网络。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的规定,近年来,我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批部级鉴定能力认定,使承担部级鉴定的机构数量增至30个。目前,部级推广鉴定任务,由这30个机构承担,按照“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鉴定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的“五统一”原则开展工作,这不仅提高了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工作效率,增强了权威性,也促进了省级农业机械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不仅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也提高了行业的整体鉴定能力,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农机试验鉴定体系,推动了整个系统的有序、均衡、协调发展。

      (五)以增强公益性地位为原则,鉴定机构职能不断拓展。全系统不断强化公益性服务意识,以“及时地为政府服务、切实地为农民服务、公正地为企业服务”为根本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技术支撑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农机鉴定系统积极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修订做了大量技术支持工作,确保了“目录”制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维护了“目录”的权威性,为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针对特色、新型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主动开展挤奶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选型鉴定,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时开展重点机具质量调查、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及投诉监督,促进了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农机化标准制修订任务,为农机化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部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还在质量认证、维修管理服务、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化信息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多年的工作实践,提高了我们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坚持鉴定机构的公益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明确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职能定位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组织”。在我国农机化发展的现阶段,只有坚持鉴定机构的公益性,才能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也只有保障鉴定机构的公益性,才能确保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必须坚持鉴定技术的科学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做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只有更加科学地试验检测,更加科学地开展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评价,鉴定工作才能更加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鉴定事业才能有旺盛而持续的生命力。三是必须坚持鉴定管理的规范性。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是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历史经验表明,鉴定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与农机化各个领域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相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坚持鉴定管理的规范性,才能保证农机鉴定工作的公信力,才能为农机化整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四是必须坚持鉴定系统的协调性。农机化管理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和地方站是有机的整体。只有坚持鉴定系统整体发展、协调发展,才能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合则强,分则弱,离则衰”。这些认识和经验,是继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宝贵财富,是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我们要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全国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的结果,是战斗在一线的农机鉴定工作者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结果。这些成绩和经验是发展农机试验鉴定事业的可喜财富,弥足珍贵,令人振奋、鼓舞人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向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二、认清形势,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农业生产对农机化的依赖度越来越高,对农业机械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农业机械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需要越来越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呈现出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加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农业机械化整体上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农机鉴定工作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从现代农业建设方面看,“十二五”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条件更加有利、要求更加迫切。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农机鉴定保障农机化科学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从农业科技发展方面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在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进程中,农业机械化肩负着重要使命。农机鉴定支撑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从农机化发展方面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这对农机鉴定能力、范围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鉴定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创新思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加快发展。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是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农机试验鉴定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随着相关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弱化。《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职责,构建了农机试验鉴定的制度框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诉情况和农业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定性为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组织,明确了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为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统筹提出了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我部去年先后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全国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基本健全,中国特色的农机试验鉴定制度更加完善。这需要全国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增加科研开发和能力建设投入,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法规政策的各项要求。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是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农业机械化需求与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有效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解决农机化发展总体存在的作业水平“两高两低”、装备结构“三多三少”、区域“三快三慢”的突出问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这要求农机鉴定系统加快推进鉴定能力建设和技术体系创新,不断拓宽鉴定范围,切实提升鉴定检测水平,真正有能力把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的产品推荐给广大农民。要充分发挥鉴定工作对农机产品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机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的发展。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是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实施的迫切需要。贯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农机试验鉴定结果作为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央将持续加大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在内的惠农政策力度。今后一段时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仍然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农民对农机产品种类的需求将越来越多,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将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必须加快推进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荐给农民,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效果。

      ——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是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不仅关系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长期以来,以安全检查为主要内容之一的试验鉴定工作,为维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实施推广鉴定制度以来,我国拖拉机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明显改进,“三漏”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解决。当前,虽然农机伤亡事故总数大幅下降,但农机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一些事故隐患仍然存在,事故时有发生。据分析,有的事故是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有的则是源于农机产品本身的安全隐患。我们必须加强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农机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更好地维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总之,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装备及技术的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关系到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和优化,关系到农机企业技术进步,是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积极采取更加及时有效的措施,切实把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基本原则,确定了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鉴定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体系,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产品质量保障和技术支撑。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责任,着力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机试验鉴定是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质量评价公共服务职能,是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保障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地农机化主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既要监管到位又不干涉技术工作和试验检测结果,保证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向农机化主管部门主动沟通汇报,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研究确定鉴定发展方向。

      (二)推进改革,着力巩固鉴定机构公益性职能定位。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争取支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事业。目前,广西、湖南、内蒙古鉴定站已纳入参公管理单位;北京、上海、山东等鉴定站实现阳光工资,其他鉴定机构也要紧紧把握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机遇,切实贯彻《农机试验鉴定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公益性职能定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本领,拓宽服务领域,主动和规范服务,及时、广泛地了解农民的需求,反映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主动指导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要积极开展安全鉴定、补贴机具质量督导、质量调查、投诉监督等公益性质量监督事业,不断拓展公益性职能。同时,加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信息资源,开展农业机械化质量分析和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三)完善制度,着力提高鉴定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切实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指导鉴定机构完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受理审查、检测鉴定、证书变更和证后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加快农机化标准、农机试验鉴定大纲的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和大纲的制修订工作质量。要加强对鉴定人员素质的培育,提高依法鉴定意识、服务意识,保证鉴定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推广鉴定大纲和通则要求开展鉴定工作,坚决杜绝简化工作程序、减少鉴定内容、以偏概全和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机鉴定工作严格、规范、公正、公平。

      (四)增加投入,着力夯实鉴定工作持续发展的设施基础。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鉴定机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支持,努力将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加大鉴定检测基础设施、装备及试验鉴定基地建设项目投入,保障新技术开发、鉴定大纲和技术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经费。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进一步健全鉴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试验设备,不断改进鉴定检测手段,发展区域性农机装备试验鉴定能力,满足当地农机化发展需求。部鉴定总站要统筹做好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工作,会同各地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加大研究力度,拟订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能力建设规划,为下一步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打好基础。

      (五)提升素质,着力加强农机鉴定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大对科技骨干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术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建立健全鉴定审核员和检验员的培训考核长效机制,提高检验操作和鉴定标准的统一规范性。积极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广泛利用各种科技教育资源,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要优化鉴定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行业队伍。要不断创新用人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留住人才几个环节,培养后继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用好存量人才,挖掘潜在人才,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推动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六)深化协作,着力打造部级鉴定品牌。实践表明,统筹开展部级鉴定是促进系统协调发展、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手段。今后,在积极推进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和全国试验鉴定能力合理布局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品牌。一是要不断提高《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通过部级鉴定的比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达到50%以上,引导和鼓励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更多地参与部级鉴定,进一步深化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大联合、大协作、大发展。二是要加强对承担部级推广鉴定任务机构的工作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维护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下半年,我司将组织开展对部分通过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省级试验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试点工作,这次会上还要向会议代表征求对监督检查方案的意见,会后印发通知。三是要深入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健全部级鉴定技术体系,形成支撑和服务“三农”发展的特色突出、作用突出、地位突出的部级推广鉴定品牌。总站要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做好部级推广鉴定的统筹管理。各省农机鉴定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处理好部省两级鉴定的关系,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进一步推动省际间推广鉴定工作的有序管理。

      (七)加强自律,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全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决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近年来,全国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高度重视廉政建设,认真查找风险点,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取得较好的成绩。然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明确鉴定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和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都明白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采取外部监督和自律防范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鉴定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提高依法鉴定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内部考核监督措施,完善企业监督等外部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毁干部、坏政策、损形象”的事情发生。

      同志们,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不但是农机化质量发展的历史见证者,也是农机化质量提升的推进者。希望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充分利用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大好形势,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乐双)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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