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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扩大蔬菜基地奖补政策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3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我们将原12个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责任县(市、区)享受的市级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扩大到宁都、石城、寻乌、安远、全南、龙南、定南,如今

      “我们将原12个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责任县(市、区)享受的市级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扩大到宁都、石城、寻乌、安远、全南、龙南、定南,如今,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将实现赣州全覆盖。”8月11日,我市扩大市级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实施文件下发后,市农粮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赣州晚报记者,新增的7个县,今年起新建扩建的规模蔬菜基地只要符合奖补条件的,可享受市级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规模以上蔬菜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切实提升蔬菜自给能力和保障水平,打造成为新的农业支柱产业和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扩大至非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责任县。

    市政府将对规模以上蔬菜基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包括新增供应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新建蔬菜生产设施奖补以及蔬菜大棚换膜补助;新建预冷设施奖补;蔬菜育苗中心奖补等。

    每年2500万财政用于蔬菜基地奖补

    具体奖补条件和标准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市财政将对规划区内规模以上蔬菜基地,从“奖品牌、奖新增、奖新建”这3方面实行奖补政策,助力蔬菜生产大发展。今年起,连续3年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500万元,按照项目化管理办法,用于在规划区内建设保障中心城区蔬菜供给的蔬菜基地奖补。

    做大做强蔬菜产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蔬菜基地奖补政策,有效调动菜农种菜积极性,大力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引导发展适度规模蔬菜种植,做大做强蔬菜产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帮助贫困农民发展蔬菜产业脱贫;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加大对蔬菜基地设施建设的扶持,协同推进蔬菜基地建设。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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