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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涉农政策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7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一直以来,漯河市国税局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工具箱作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从投资到购进、到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全过程给予税收优惠,全方位支持涉农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涉农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促进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此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直以来,漯河市国税局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工具箱作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从投资到购进、到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全过程给予税收优惠,全方位支持涉农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涉农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促进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此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使涉农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个性化提醒服务,特别是对涉农企业投资购进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对企业带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农产品初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该局积极给予政策辅导和扶持,以此激励涉农企业投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集成创新的热情,发挥企业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支持企业降本提效。认真落实放、管结合的要求,通过采取企业直接抵扣法和“实耗抵扣法”相结合的方法,对生产企业收购的农产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当然,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双汇集团为例,此项税收优惠每年为双汇企业节约资金2000万元,有效降低了龙头企业的税收成本。这样,通过将农产品生产免税范围从对个体小规模生产者扩大到集体集约化生产企业,又将工业环节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引入农业,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能。
     
      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落实国家简政放权要求,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实施多项农产品生产加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这些政策将工、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税收扶持力度,促进了农业发展。比如,通过落实好双汇集团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力地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打造农业产业链、助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变理念,以服务型执法促农业企业发展。该局牢固树立积极落实好税收政策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主动做好对企业涉农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优化办税程序,急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企业的各种涉税事宜,大大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纳税服务由被动变为主动,建立重点企业走访制度,既方便为企业提供各种跟踪服务、动态服务,又能及时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中的执行情况,使税收政策最大化地为农业产业化与农村现代化发展服务。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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