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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全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6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全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工作的通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全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应急服务能力。各地要组织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组建应急服务队,深入生产一线,宣传解读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科学防灾减灾夺秋粮丰收预案》,指导和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应对灾情,推进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田。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应用管理,将辅导员参与应急服务、指导开展防灾减灾等内容纳入辅导员工作绩效,及时在名录库中记录更新辅导员履职情况,对在防灾减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辅导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向乡镇延伸设置服务站点,就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防灾抗灾救灾服务。

    通知提出,积极开展防灾救灾社会化服务。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自身技术、装备、人才等优势,开展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指导服务组织根据灾情发生发展趋势,全面摸清服务对象需求,科学制定防灾预案,及早做好机井、水渠等维护和抽排水、飞防、播种、收割等农机具检修,提前储备肥药种等防灾农资,及时向农户等生产主体发布防灾技术指导和服务供给信息。指导服务组织根据天气变化、农情特征、土壤墒情、作物长势等,大力开展抽水灌溉、防汛排涝、以肥补水、统防统治、改种补种、抢收烘干、代储代销等服务,引导和支持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依托大型服务组织,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队伍。加强农资、农机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及经销商重点针对受灾地区开展“点对点”统配统送,为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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