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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态+新体制+新职业=现代农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6    来源:新浪网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已30余载,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发展。在党和国家对三农发展的持续关注和全面建设

    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已30余载,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连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发展。在党和国家对“三农”发展的持续关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向“三农”倾斜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下,农业现代化正迈向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坚实道路上。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是农业改革,更是明确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那么未来我国农业如何发展?针对当前我国农业存在的部分现实问题,结合国家政策精神,有学者提出,未来我国农业应该在坚持生态文明的前提下,发展现代农业。

    受伤的农业生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所采取的传统发展模式是以城市偏向为主的发展模式,体现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战略上,就是希望通过城市经济繁荣来带动农业发展,这种发展往往使得农业成为城市经济的依附产品,自然会给农业生态与资源带来不计成本的破坏与浪费。

    这种破坏和浪费表现为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

    我国的水污染比较明显,对我国532条河流的污染状况进行的调查表明,已有436条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占调查总数的82%。据全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10个重点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一二类的占32%,三类的占29%,属于四五类的占39%。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和生化需氧量。大中城市的下游河段普遍受大肠菌群污染。这种被污染的水用于农业灌溉之后对农业生态与资源环境的危害十分明显。

    土壤污染方面,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公顷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调查显示,2013年2月流入广东、广西和云南的湖南大米镉元素明显超标,类似的情形2005年也曾发生在江苏等地。

    大气污染也是遏制我国农业生态资源良性循环的罪魁祸首之一。目前,全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高达1857万吨,烟尘1159万吨,工业粉尘1175万吨,大气污染仍然十分严重。

    当然,破坏我国农业生态与资源的因素除过渡工业化之外,还包括过度施用化肥、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等其他因素。

    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研究室主任朱立志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农业发展自然也不会排除在生态文明之外,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要在坚持生态文明的前提下。

    新型经营体制

    中国的农业经营体制发展,可以说是经历了一条曲折向前的道路。

    从新中国成立时那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到2006年结束了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新中国的农业经营体制经历了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及而后逐步兴起的专业合作社。

    农业经营体制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在每个时期的变革而亦在变革,显示着政府在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持续努力。当前小规模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主要方式,这一体制形成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广大农村建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截至2012年,占中国人口47.4%的农村人口,其收入还不到城镇居民的1/3,并且其中的1/7左右还属于贫困人口。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到今天,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模式的局限性已经显现出来,单位面积上农业的产出难以提高,再加上工业发展对农业劳动力的吸引,导致部分地区土地虽然是家庭经营,但已经粗放式种植,有些地区甚而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另外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低,农户个体经营能力较弱,农村组织相对封闭,产供销脱节和城乡分割现象普遍存在,所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已经迫在眉睫。”李强调说。

    那么,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呢?

    李国祥介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应该主要从3个方面着手: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业要素市场,让土地流转起来;促进“身份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

    在经营主体方面,李国祥认为,规模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职业农民等将成为农业的经营主体,而这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产业化、合作化、职业化。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小规模与大经营、分散经营与统一服务的矛盾。而建立完善农业要素市场,目的就是让生产要素能得到合理的流转。由此看来,规模农业将成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土地作为主要的农业生产要素,被倡导和鼓励进行流转,引导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流转。

    土地流转的目的就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必然是规模农业,提高农业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有2.6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7.5亩,这样的规模显然难有高的效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今年7月下旬,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太原举行的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上说,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是多种形式,如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互换等。采取何种形式,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最终让农民选择。规模经营还要把握好“适度”,规模过大也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工农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100-120亩,就有规模效益。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达21.2%,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

    “职业农民”是未来方向

    随着农业经营体制的变化,农民的身份也开始出现多样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农民工。

    根据统计,2012年,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63亿,这些劳动力96%以上都进入了各级城市。城市的就业人口中有1/3是农民工,城市新增就业人口中有2/3是农民工。尤其是许多二代农民工,由于自幼就学、成长于城市,其对农村和农业的归属感及其淡薄,其对从事农业鲜少兴趣就可想而知。

    鉴于这种客观情况,“职业农民”一词应运而生。

    “职业农民”不同于“身份农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除了一般的农民特点外,“职业农民”还具有诸如以市场为主体、全职务农、能创业、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高收入等特点。

    农业部等部门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将每年培养百万新型“职业农民”。李国祥告诉记者,“职业农民”还至少应该包含“年富力强”这个定义,以改变我国现在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与“妇女化”问题。

    而在实际中如何培育“职业农民”,目前还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目前业界就这一问题的共同认知是,社会首先应加大专业教育培训的力度,各大专院校可以考虑进行相关的改革,接收农村中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年进行专业培训,以改变农业生产人员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偏低的现状;其次是搞好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农业要素市场积累,以吸引农业方面的专业人才回到农村,成为“职业农民”。

    曾有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未来如果全国农户户均耕地规模达50亩,全国有3600万农户就够了;如果户均规模到100亩,则只需要1800万农户,那么剩下的2亿左右农户就得另寻出路,而这将是一个比较长过程。”

    即使过程漫长,但“职业农民”注定将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现实。

    今年6月中旬,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共同启动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玉田县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

    诸如试点示范区建设等无疑均在推动着文明生态的现代农业前行,而让其距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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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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